秦守那瘆人的怪笑,让本就混乱的野马群更加慌乱不堪,山谷里到处都是无头苍蝇般乱跑的野马。
但让秦守觉得神奇的是,不管山谷中的野马再怎么乱跑,都没有一匹野马靠近他和马王的身边。
“是我威慑力太大?还是这些野马胆子太小,太过于从心?”秦守觉得更可能是后者。
就像之前被狼群追逐时,明明只要多转几次弯,多发动几次冲锋,或者一拥而上和狼群怼正面,就可以甩掉甚至赶走狼群的。
这些野马却怂得只会跑路,以至于年幼的小马被狼群追上危在旦夕,只能靠马王和三位小弟拼死相救。
其实那时候剩下的野马,只要有马王那样的勇气,依旧可以通过冲击狼群来拯救马王和幼马,奈何野马都只知道明哲保身,最后还得秦守出手。
现在的情况也是类似,但凡野马能组织起三五匹马的小队,朝秦守这边冲锋,他也只能放弃到手的马王远遁。
只可惜,给它们机会,它们却不中用啊!
倒是马王,维持了一个族群之王应有的体面,还在秦守身下不断的挣扎,希望能靠它自己的力量逃出生天。
而且它的努力也不是没有效果,就算秦守体重比马王重了近乎一倍,并且成功地坐在了它的身上,还是差点让它掀翻了过去。
最后,还是秦守将长长的指甲摁在马王的脖子大动脉上,才让这家伙放弃了继续挣扎的举动,躺在秦守身下喘息粗气。
“怪不得以前看美职篮,有人打架时,非得上三四个人才能拉得住,原来生物在生命威胁或者暴怒的情况下,真的能发挥出巨大的力量。”
就在秦守彻底制服马王的时候,马群其他的野马仿佛意识到它们不会被伤害,渐渐地平静下来,站在山谷中远离秦守和马王的地方,远远地看着他俩。
秦守有些担心这些野马会被组织起来,来救援它们的王,还颇为警惕地盯着那边好一会儿。
可事实是,那些野马就只是看着,根本没有过来的意思,包括之前被马王救下的幼马,也包括马王的三位忠实小弟。
“吼~你这马王当的也太惨了吧?居然都没同伴敢来救你。”意识到剩余的野马真的没胆子过来的时候,秦守转过脑袋看着身下的马王调笑着。
秦守无情的调笑,换来的是马王理所当然的表情,似乎马群就该理智地舍弃它,保存自己的性命一般。
这样的表情不由得让秦守想起了前世看《动物世界》时的感受,那时候他就奇怪,为什么成千上万的角马和水牛,很少有敢于用数量优势反抗狩猎者的。
现在想来原因就在于它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吧?虽然是群居动物,却比独行的动物更加冷漠。
或许这些食草动物还有些通过捕食者的狩猎,淘汰老弱病残,来到达它们自身有充足食物供应的目的?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只有幼崽被抓住了,才会有同族的食草动物冒险过去救援。
啧~秦守越想越觉得食草动物实在够冷漠的,虽然这种方式对整个族群来说是正确的,但延伸到个体时真的太残酷了。
“还好我是棕熊,这些都和我无关,反正我们同族之间都能为了食物自相残杀,嘿嘿~”秦守觉得,索性这样不加掩饰的自私,反而更得他心意。
为了消除胡乱思考带来的负面情绪,秦守开始按着之前想好的方案,撸起了身下的马王,这可是他心心念念了两辈子的!
秦守把手掌放在马王的脑袋上,然后顺着脑袋撸到了马王的尾巴,最后还不忘顺着大腿撸到了蹄子。
先前就说过,马王的体格极大,比其他野马少数大了也有小半圈。
体现在身高体重上就是,普通蒙古马平均肩高120-135厘米,体重267-370千克,而马王的肩高十足有150以上,体重起码在450公斤。
马王这样单独的个体,完全抹平了它和世界上其他马种,在身高体重方面的劣势,让它在外形上都充满了独特的魅力。
而除了身高体重远超同族以外,它还保留了蒙古马其他所有的优点。
肌肉充实,虽不善跳跃但不得内科病;运动中不易受伤,体力恢复快,耐粗饲,不易掉膘(这点保证了它在条件极差的情况下的生存);蹄质异常坚硬,肺部发育良好使其呼吸能适应超负荷的驼载;睫毛致密,无眼疾,视力强于其它马种,色盲程度稍轻;关节不突出,使其更善于负重行走,等等。
据说,特别在乘骑方面,蒙古马的平稳、舒适度还高,还能走多种步伐就更不用说了,让人充满了想象。
秦守觉得,要是能拥有马王这样一匹宝马,其他什么阿拉伯纯血马之类的世界名马都不香了。
宽大的熊掌抚在马王的身上,让马王产生了本能的不适应,它浑身僵硬地躺在地上,身上最短的那层被毛像刺猬般扎了起来,让秦守粗糙的手掌都有些难受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