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他的脸色跟吃了屎一样难看。
自己竟然想泡一个无敌女汉子,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啊!
轰!
半空中,火凤劈出的火焰刀气和爱德华三世随手挥出的凌厉血光碰撞在了一起。
明明,火凤劈出的火焰刀气看起来更锋利,更强势,可是和爱德华三世随手劈出的血光刚一碰撞,刀气竟然碎裂开来,化作漫天的破碎火光,跟泼了汽油似的,虚空中一片灼炽。
“啊啊啊!”
周围的人群发出阵阵惊呼,争相四面八方逃窜而去。
“不好!”
火凤发出一声尖叫,只觉手脖子一酸,赤炼刀差点脱手飞出。
终究爱德华三世是一位半步神境啊,而火凤只是一位普通的S级超凡,实力差距甚大。即便爱德华三世随手挥出的一道血光,也不是她一个小小超凡能撄锋的。
凌厉的血光劈碎了火凤的火焰刀气之後,继续凌空爆射,斩向一群已经吓傻了的酒吧保安和富二代,以及站在这一群人身後的陈阳。
爱德华三世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猩红的眸光死死盯着陈阳,似笑非笑。
“陈阳,出手啊,别傻站着了!”
眼见着爱德华三世挥出这一缕血光要把一群保安和富二代屠戮乾净,火凤一刀无功,只能向陈阳寻求帮助。
虽然这些富二代很欠收拾,保安也是欺软怕硬的主,但终究是一条条生命啊,而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於是陈阳出手了,洁白如玉的手掌凌空一抓,竟然变戏法似的将凌厉无匹的血光抓在了手中。
咔嚓!
下一秒,那可以斩金断铁的凌厉血光,仅仅被他五指一错,就碎裂开来,如梦幻泡影一般消逝。
这时,火凤斩出的火焰刀气,溃散后形成的火焰还在漫天燃烧着呢,都快烧到天花板上了,一旦引燃,後果难以预料。
陈阳眼中一冷,只抬手凌空遥遥一抓,那漫天的火焰竟然如乳燕投怀一般对他的手中蜂拥而来,又被他双手团团一绕,顷刻间凝聚成了一个橘红色的火球,好似一个小太阳般。
“我去,好强啊!”
“这家伙,是神仙吗?”
……
现场再次传出阵阵惊呼,所有人都被陈阳的手段惊呆了。
赤手抓着一个火球,就不烧得慌吗?
刚才火凤劈出那火焰一刀,和陈阳此刻施展的神通相比,完全就是小巫见大巫啊。
大家现在终於知道陈阳为什麽敢抽秦海波耳刮子了,因为人家能玩转火焰,有神仙一般的能耐啊。
“去!”
下一秒,陈阳手掌轻轻一推,那小太阳般熊熊燃烧的小火球,顿时排绝长空,跟一颗炮弹似的,对着爱德华三世暴击而去。
因为速度太快,火球後面甚至还拉出了一条小尾巴,跟一颗火焰流星似的。
丝毫不用怀疑这一火球的威力,绝不逊色一枚炮弹,就是一辆重型装甲车,都能炸成飞灰。
“小小火球,也想伤我?”爱德华三世不屑的冷笑。
血族属於黑暗种族,天生的惧怕阳光,惧怕火焰,但是到了吸血鬼亲王这个层次,半步神境的人间准神,已是能对阳光和火焰产生免疫了。
即便在阳光下暴晒,他也无碍,等闲火焰想烧死他,根本没有可能。
冷笑声中,爱德华三世不闪不避,探出一只大手,对火球抓了过去。
咔!
那炮弹一般狂飙突进的火球还真的被他一把给抓住了,身体只轻轻晃了一晃,连一步都没有後退。在他的五指抓握之下,那火球不仅没能爆开,甚至有熄灭的徵兆。
就好比一个炮仗,外面的纸皮裹得太厚了,炸不出来,哑炮了。
这可是能撼动一辆重型装甲车的火球啊,却是没能撼动此人分毫。
此人的肉身之强大,力量之强大,可见一斑!
话说,肉身强大,力量强大,本就是吸血鬼族的种族天赋啊。
这个种族号称不死的小强,极其难杀死,即便肉身被打烂成了,大卸八块,都能够自愈复活。
据说,只有打爆他们的心脏,或䭾打爆他们的脑袋,才能将他们彻底杀死。
“咦?”
突然,爱德华三世眸子一缩,像是发生了什麽可怕的事情,抬手就要把手心的火球扔出去。
这时,本来皮球大的火球,已经被他抓握到只有鸡蛋鸭蛋大了,行将熄灭。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行将熄灭的小火球中,倏地几道雷丝电芒乍现。
就彷佛核裂变般,雷丝电芒刚一出现,就迅速增殖,越变越多。
顷刻间,原本的一个小火球,竟然变成了一个小雷球。
这是,玄黄神雷啊!
陈阳送给爱德华三世的一个小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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