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气质干净、脸蛋漂亮,惊惶的神色让他显得脆弱无助,也更加可怜可爱———据说是他们店里刚招的驻唱。
看着年龄不大,脸上带着未被社会毒打的青涩和稚气。
亲自陪同的老板察觉他们的目光,殷切的表示:新来的音乐学院才子、干净的雏儿,孙大少喜欢立刻叫他过来。
明目张胆的拉皮条,于海见的还是少,每次见到都会生理性不适,不由得皱了皱眉。
孙震元瞟了他一眼,转头对夜店老板说:“人家到你这唱歌的,又不是卖身的。小心一个违规查到头上,店开不下去。”
夜店的老板身份比不上孙震元,但和对方有几分交情,闻言不恼也未害怕,从善如流的接纳了这份“善意”提醒:“那是,刚才是我嘴欠开玩笑呢。”
说着,还叫来保安把闹事的人赶了出去。
未曾想的是,凌晨时分,他们从夜店出来,再次碰见了那个驻唱。
男生跌跌撞撞的跑过来,昏倒在他们面前,脸色浮现不正常的红晕。
孙震元笑着把人推给他,我喜欢男人,这么一个小美人,为了他的清白着想,人就交给你了。
夜色已深,昏迷不醒的人丢在混乱的声色场所确实危险。
于海将人带走了。
隔天孙震元一早打电话问情况:“小美人的滋味如何?在酒店还是把人带回家了?”
彼时于海已经坐在办公椅上处理文件,闻言反应了一下,回道:“你说的是昨天那个男生?”
“少跟我装傻。”
“送医院了,顺便报了警。”
对面沉默了许久,话筒里蹦出一个复杂之极的“草”字。
“你脑子进水了吧?”
“孙大少,且不论他和我性取向相悖。”不讨论,但还是要跟孙震元强调一下,于海继续道,“这是法治社会,我是个良民。”
“你行!于海,我服了你!你是道德卫士、你是正人君子,我小人一个。”
孙震元啪地挂掉电话。
于海也不在意,以为这事翻篇了。
谁料休息日的上午,他穿着睡衣从二楼下来准备找点吃的,就见大厅进来俩人——那个被下药的男生提着菜篮子和礼品盒,和他妈说说笑笑的进门,看见他时瞬间呆愣,目光迟钝的从他的脸飘到脚,又从脚游移到脸。
于海差点以为大白天见鬼了。
江雪梅嗔怪的看了他一眼:“快回房间换好衣服,今天有客人来了。”
于海回屋换了身休闲的米色套装下楼,整个人还是懵的。
这人怎么突然冒出来了,还跟他妈一副很熟的样子。
难道是来搞传销骗老人的?
后来经他妈介绍才知道,原来这人叫宁望,曾是他妈初中任职学校的学生,现在大学三年级在读。
噢,那就合理了。
合理个鬼啊。
他妈确实在某个初级中学工作过,但他妈是在食堂给学生打饭。
宁望在读大三,初中时候……
那也就是至少六年以前的事情,你会记住一位多年前的学校食堂打饭阿姨吗?
“那天的事多谢你,如果不是你在,我恐怕……”宁望眼神闪过慌乱,攥紧手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这次我来,为了拜访江阿姨,也是想当面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