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们都觉得再合适不过。
从手掌大小养到膝盖一样高,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于海挑逗的挠着大狗的下巴,笑道:“说起故人和狗,我还挺想它的。”
“你……”魏朝宗眼底浮现微薄的希冀,“你想过我。”
于海笑道:“魏少说笑了,你又没偷我的狗。再说,我想个偷狗的干什么?我想的,是我的狗。”
我想的,是我的狗。
魏朝宗觉得心切割成两半,一半浸泡在冰水里,一半被烈焰炙烤。
于海是什么意思。
于海在暗示,他可以回到他的身边吗?他们能回到雨夜前——于海笑着招招手叫他小狗的从前。
另一个声音嘲讽的说,痴心妄想!五年,见不得光的偷窥者,你做了五年。没有你的生活,他是多么的畅快。他从来不曾想起你。即便你死了,他也不会多看你一眼,多念你一分。你心甘情愿做他脚下的狗,但在他心里,你的位置不如一只真正的狗。
但是,万一哪………魏朝宗像抓住最后一棵救命稻草般紧紧攥着微不可见的一丝希望。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甘心放弃。
“走失的他或许一直想要回到主人身边,只是你放弃他了。”
“这么说,是我的错?”
魏朝宗唇角绷直,思索片刻,认真的说:“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小狗的错,错的是窃贼和强盗。”
错的是周维,如果他不出现打扰他们的生活,一切都不会变。
“有件事我想不明白,报复我的手段有很多,偷我的狗算怎么回事?”于海笑着拍拍兴奋的狗头,“我说的是大狗。”
某天起床没有狗子欢腾的迎接,于海担心它生病了,去专门搭建的狗子小窝探查情况。
结果,狗子不见了,狗窝边上遗落一只“偷狗贼”的球鞋。
跑的多慌张啊,球鞋都给跑掉了。
于海认出来鞋是他买给魏朝宗的,谁是小贼不言而喻。
按理说,魏朝宗在这儿住了三四个月,他俩撕破脸后是该有个分割东西的环节,有些东西用习惯了有感情了,跟于海说一声,他不会拦着不让拿走。
问题是,魏朝宗天天因为包子生闷气,照刘江的话讲,那就是一山不容二狗、同类相斥,说他对狗子有感情,狗都不信。
为了报复他,偷走水火不容的狗子,然后再好吃好喝的养起来。
太不合理了。
“或许你想错了,他从未想过报复。”魏朝宗放轻声音,“他只是想让你不要忘了他,哪怕想起来是讨厌的,但是不要忘记他。”
骄傲的脸上浮现与之矛盾的卑微,诡异的情感交加,让冰冷的脸多了几分耐看的生动色彩。
于海内心没有多少波动,他只是陷入更深的困惑。
魏朝宗为他们关系的崩裂找了个罪魁祸首——周维,理所当然的语气让于海都差点信了。
于海工作上三省其身,复盘进取。生活上,他几乎不去追忆过去。
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重来一次,或许他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但已经选择的路他从不后悔。
而五年前的是事,即使重来,于海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那时周维的秘书找到他,拿出五百万要他离开魏朝宗。几句话的功夫,于海就答应了这笔交易,速度快到胸有城府的张秘书都为之侧目。后来,这五百万成为他回国创业的启动基金。
无论从哪个角度,这笔交易都是笔划算的买卖。于海自身,更是赚大了。
因为即使没有那五百万,了解基本情况后,